
觀賞完<羅丹與卡蜜兒>之後,也曾經尋找關於羅丹的藝術創造以及生平。羅丹由於師承的問題,直至40歲才能算是真正的成名,之後接受政府的委託創作開啟了羅丹創作的黃金時期。羅丹算是一個全新的藝術創作者,他從米開朗基羅後期的作品得到些靈感─利用作品的不完美展現作品特殊得意義,羅丹在創作中,通常是軀幹,部分精雕細琢,部分卻讓它留於石塊之中。羅丹也常會利用文學的內容和象徵的手法表達作品的意念,但這樣的表達方式其實與當時20世紀講求純粹藝術的藝術家背道而馳。卡蜜兒經由老師的介紹認識羅丹,當年卡蜜兒十九歲,羅丹四十三歲,此後的十五年卡蜜兒成為羅丹第一位的女助手、情婦和模特兒。卡蜜兒其實早在認識羅丹前以小負盛名,卡蜜兒才華洋溢,美麗且獨立。在影片當中,曾經有一片段,卡蜜兒為獲得羅丹的認同自己,曾經雕刻一座弟弟腳的作品,當羅丹同意卡蜜兒成為羅丹的女助手後,羅丹於那隻腳上課上自己的名字。在卡蜜兒的時代裡,藝術界裡似乎常有類似的狀況,學生必須為老師創作,這樣的事情後來也導致卡蜜兒的失敗。當卡蜜兒發覺自己無法羅丹為一的愛,卡蜜兒選擇離開,初期她也曾經努力創作。卡蜜兒的離開,對於卡蜜兒來說,等同離開了社交界,不僅作品沒有買主,卡蜜兒的創作也常被批評為模仿羅丹作品或者羅丹在後捉刀的評論。其實卡蜜兒在積極創作得時期,作品風格也極力的尋求改變,創作風格與羅丹已經有明顯不同。卡蜜兒的作品展現肢體的柔美,與羅丹的作品相比,卡蜜兒的風格細膩充分展現女性的巧思,而羅丹的卻是粗獷。卡蜜兒以一個女性創作者在當時的藝術界努力,電影裡的卡蜜兒處於比較悲苦的一勢,沒有經濟來源,對羅丹的愛也由愛轉恨,不願意受到羅丹的幫助,最後使得她放棄藝術,後半生在被害妄想症中度過。電影裡,當後期卡蜜兒的弟弟成功但曾經被譽為擁有豐沛天賦的卡蜜兒卻失敗了,發瘋了,弟弟在卡蜜耳的作品發表會中說著姊姊作品與那個人多麼的不同,卡蜜兒在台下的附和,多麼令人感傷的畫面。羅丹於卡蜜兒,兩個藝術天才之間的故事,一個成功了,一個失敗了,對於卡蜜兒的失敗,我感到相當得惋惜。
另外是關於<談美>這本書中談到藝術與實際生活需要「有適當的距離」,這裡我同意作者的看法。舉出老師上課曾經說過的例子:一個裝了水的寶特瓶。什麼時候我們會覺得一個裝了水的寶特瓶好美?平常口渴的時候嗎?回收的時候嗎?在飲料櫃裡的時候嗎?都不是!但今天假使一個寶特瓶裝了一些水,被擺放在藝術中心的展示台上,每一個經過展示台前的人都得驚呼:「哇~好有藝術感,好美。」搞不好恰巧那是一個空的展示台,但昨天有一個小孩調皮的放了那個寶特瓶上去,無心插柳,卻讓今日經過的人都誤以為是某位大師之作。寶特瓶在我們口渴的時候或者回收的時候,它對我們的距離有種利益的關係,太近,使你感覺不到它的美感,若擺放在看台上,給你適當的距離,讓你擺脫寶特瓶對於生活的利益關係,我們才能從中領會出美的感受。再說一則,人家常說:「看不懂的就是藝術」,這句話雖不完全正確,但卻可以領略出某些道理出來。看不懂的,為什麼會看不懂?因為距離太過遙遠,我們無法體會做這想傳達給我們的意境,因此看不懂,不懂自然就不知道美不美,不知道美不美而畫是出於大師所做,因此才有了看不懂就是藝術這樣的說法。今天,我們一般人擁有相當程度的審美觀,對於美的領略程度,自然也不會差太多,別人覺得美的你可能也能欣賞,也會同時發出讚嘆。由上面兩個例子,我認為「適當的距離」非常重要的,這關鍵了你的感官,你的知覺,我們常常因為外物的某些部分而忽略某些部分,因為這樣,造成不同的時候,我們對美的感覺不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